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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礦稅

麗江的主要民族是納西族(他們的東巴象形文字很有意思,有興趣的讀友可以搜一下)。納西族只有兩個大姓:一個姓“木”,一個姓“和”。簡言之,姓木的是土司家族,姓和的是平民百姓。

木姓是朱元璋賜的——再以前,納西族是父子連名。洪武十五年,朱元璋遣義子沐英平定雲南,納西首領阿甲阿得率眾歸附。為了表彰其功,朱元璋從自己的姓氏里去掉一撇一捺,取了“木”字,賜為姓,於是“阿甲阿得”以後便叫“木得”了。次年,朱元璋再令木得“世襲土官知府,永令防固石門、鎮御蕃韃”。

By the way,雲南麗江的木府有機會可以去看看,值得一看。裡面歷代土司的繪像比較有特點:臉色非黑即白——黑臉的是武將,領過兵打過仗的、白臉的是文臣,太平年月的知府老爺。納西同胞對此的理解很有哲理:領兵打仗,風吹日晒,能不黑嗎?成天在屋子裡讀書,足不出戶,能不白嗎?

有道理!

到了谷白樺這一代,谷家早入了軍職,並已在玉龍雪山腳下紮下根。當年十七八歲的谷白樺,因為膽子大,能騎烈馬,被衛指揮使賀世勛看中,提拔做了巡檢。雖然只是個九品,但畢竟算正兒八經的朝廷命官了。

這一任的土司叫木增(歷史上很有名),也很喜歡小谷。

在大明內地有“好鐵不打釘,好男不當兵”之說,一般人家看不起軍戶。但少數民族地區,人都很樸實,尤其是崇尚男子氣。木老爺自己在歷史上雖以文名,也是勇武過人——剛襲了土司時年僅十一歲,鄰省的四川鄉城土司(藏族)以為少年可欺,率幾千騎進犯邊寨為掠。少年土司木增慨然曰:“一日縱敵,數世之患”,親帥家將迎戰,“執桴擊鼓,冒矢石以進”,大獲全勝,乘勝追剿殘寇至四川木里、鄉城並西藏的芒康和鹽井等地!

時人贊曰:“丈夫未可輕少年”!

這樣性格的木老爺喜歡谷白樺,也就順理成章了。

有次從藏邊來了一股流賊,據稱只有六七個,但鬧得動靜挺大,很是騷擾了一番,弄得幾個寨子風聲鶴唳。大明軍警不分,知府衙門裡的捕快不能進山,於是木老爺向賀指揮求助,賀世勛便把任務交給了谷白樺。

小谷巡檢帶十三人進了山。

過了半個多月,回來八個,馬背上馱回來六具同伴的屍體。

活着的八個,人人帶傷。

掛在馬脖子下面的,是十九級藏邊流賊的首級!

渾身血塊子把甲衣都粘得解不脫的谷白樺下了馬就開罵:“私娃子喝人(騙人)噻!六七個?日尼&瑪老子被黑的清痛(騙得很慘)!足足十九個,一個沒跑得!”

雲南邊陲的納西漢子沒那麼多講究,一場大酒,木增老爺和谷白樺把木府的花廳吐得滿地狼藉。再後來,雖然沒有正式任命官職,事實上,白樺若當(納西族的東巴文化里“勇士”的意思)儼然成了土司知府衙門裡的馬快捕頭,除了軍餉里的那份皇糧,也同時吃上了六扇門這碗飯。

麗江瀘沽湖畔的摩梭人是母系氏族社會,有“走婚”的習俗,他們叫做“阿夏”——無論男女,都住在自己母親家。男不娶,女不嫁,感覺情投意合,男性晚上到女性家裡過夜,早上離開,生下的子女由女方撫養。結合自願,分手自由,只要男性不來,或者女性閉門不納,過一陣就算解除了阿夏關係,雙方可另覓心上人。與大多數人想象不同,這是一件很嚴肅的事情:你一生固然可以有很多阿夏,但絕不可同時有兩個——必須在一段感情結束後才可以開始另一段。也有雙方同居共同生活的,等不願在一起了,便各回各家。摩梭人認為,感情是神聖的,與財產,勞動,子女撫養費等沒什麼關係。

別看木增老爺是納西族,其儒家文化素養超過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漢人:著有七部詩文集,詩作千餘首,曾受封廣西左右布政使!飽讀詩書的木老爺尊崇漢家文化,自己的家族裡當然不會採用這種婚俗。另一方面,邊陲的少數民族又崇尚勇武,沒有內地漢人那些“軍漢算賤業”之類的酸毛病,喜歡谷白樺,便有心思在子侄一輩里給他挑個媳婦。而後者,在營里已經積功升了副把總(武職從七品),木老爺也會在土司知府衙門裡給他做妥當安排。更重要的一點,麗江有銅礦!衛所和地方政府都在開採鑄錢,日子過得比較富裕——如果沒有後來的變故,鋪就在谷白樺面前的,將是一條大明體制內的康庄大道。

可惜,這一切,都因為一個人的到來,徹底改變了。

楊榮。

楊榮本大內是尚膳監的公公,見到其他公公們發財眼紅了,便向萬曆進言:“阿瓦、孟密地區有寶井,且有意內附(這兩個地方在明緬交界,此時屬緬甸,或者,也可以理解為半獨立的部落),每歲可增收數十萬兩(歲益數十萬)!”

無論是當時的朝臣還是現在的史學家,大家稱呼起萬曆大皇帝來,都喜歡加個共同的定語:要錢不要臉——嗯,要錢不要臉的萬曆大皇帝。

所以,餐廳服務員阿榮當即就變成了享受副部級待遇的雲南礦務局董事長楊總。

那時的國家疆域概念與今天不同。在大明一方的理論認知上,緬甸算藩屬國,只不過這個“藩屬”可不像朝&鮮那麼聽話,時不時鬧出點摩擦而已。阿瓦部也好,孟密部也罷,甚至雲、貴、川、藏一代的土司,朝廷一概視之為“蠻夷”,對其各自的領地不完全像內地一樣視為“大明帝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只要口頭承認大明的宗主地位,一般而言,自治程度很高,對其相互之間的戰爭往往採取睜一眼閉一眼的態度,誰打贏了發一道敕書:你就是那地方的王了,以後要乖哦……故而這些地方都不怎麼太平。不過,上千年來,中原王朝都採取差不多的“羈縻”政策:一方面用巨大的軍事體量保持震懾,一方面給些小恩小惠物質利益籠絡,以維持一個過得去的邊境安寧的大好局面。

楊總可不管什麼安定團結不團結——別廢話,大皇帝派咱家來的。忠不忠,看行動!

到了雲南,先是在阿瓦孟密一通挖寶石,惹出來一大堆亂子。地方官陳用賓上書向萬曆投訴:這樣亂搞不行啊,容易惹出邊患。萬曆正在美滋滋看賬本,“疏皆留中”(扔一邊不搭理)。

因為楊總是大皇帝的人,只要皇上不說話,地方官硬是拿他沒招,於是楊總繼續胡來。弄得當地土司發現“內附(部落做大明的臣民)不保首領土地,而附緬得安全”,從而離心離德。

當地騎牆的土司主動投靠,緬王當然開心。緬人彪悍,急了就搞群體暴力事件。楊總發現麻煩有點大,再胡鬧就得硬碰硬來一場滅國之戰了。憑他自己的斤量,為了平“邊患”,大皇帝是把他送給緬人消消氣息事寧人、還是選擇一場要花費幾百萬兩的戰爭,用腳趾頭都能想明白,於是不敢再折騰那裡,把目光投向境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