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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報到陳保那裡,陳保不能不讓見,要按法律規定來,就讓大律師見吧。

結果,大律師見過徐豪以後,回到京城,便開始找媒體炒作這事,按說現在公安機關還沒有偵查完,此時律師不能對外進行炒作,但是史樹民給錢了,不炒作怎麼賺錢?

史樹民出手就是百萬,哪個律師能受住這種誘惑?

於是,輿論就被炒作起來,說徐豪是北曲市着名企業家、書法家、慈善家,如今因為得罪了某位市領導,就被抓了起來。

這某位市領導媒體是不敢說出來名字的,但是北曲市當地就有人分析,這某位市領導可能就是石雲濤。

輿論炒作出來後,引得許多律師加入,組成了律師團說要過來營救徐豪。

律師加入進來後,法學教授也加入進來,而他們之所以會加入進來,都是律師找到的他們,每人給他們三五萬塊錢,讓他們發聲。

而錢的來源肯定是史樹民了。

結果就在此時,北曲市公安局發布了徵集徐豪違法犯罪線索的通報,律師知道後,馬上又進行炒作,說北曲市公安局這樣做是錯誤的,是搞有罪推定,違反法律!

律師們雖然這樣認為,但是等到徐豪本人知道這事後,卻是慌了。

他沒想到公安局會搞出這一招,市公安局這麼一搞,那就是牆倒眾人推了。

好多受害人還不知道徐豪出了事,就是知道徐豪出了事,萬一徐豪又被放出來了呢?現在公安局一通報徵集違法線索,那就證明徐豪徹底完了。

一時間,反映徐豪違法犯罪線索的人絡繹不絕,陳保和劉忠見到後,就不用擔心檢察院不會批捕徐豪的情況了。

殺人案的事情也在不斷推進調查,法醫在屍體上發現了新的線索,在衣服的口袋裡發現了一張紙,紙都有些碎了,但經過復原,看到了上面的字跡。

原來是這位小學校長寫的信件,信件里他反映了雲樹公司侵犯學校利益的事,並且提到了徐豪,說徐豪恐嚇威脅過他。

這封信件放在了裡層的衣服里,以至於他被徐豪等人殺死後,沒有發現他身上的這個信件,便被埋在了土裡。

發現這封信件至關重要,證明雲樹公司和徐豪等人有作案動機。

不過由於徐豪態度十分不好,暫時就沒再向徐豪問這事,而徵集出來的線索證明徐豪還涉嫌其他犯罪,根據舉報情況,公安機關抓捕了與徐豪相關的犯罪嫌疑人二十多名。

這些人有一部分是文豪商貿公司的職工,有的則是其他一些企業的老闆,他們跟着徐豪混發了財,單幹了。

抓到這些人後,這些人陸續交代他們當初做的一些事情都是徐豪指使的,徐豪是主謀,如此一來,即使徐豪不交代問題,這麼多人指認徐豪,徐豪也完蛋了。

看到好多人陸續被抓,徐豪真正的慌了,雖然他還嘴硬,不承認這些人所做的事與他有關,但是明顯心虛了。

徐豪現在唯一的依憑就是史樹民會在外面救他,只要他堅持,或許會有曙光出現。

史樹民此時在外面確實在上竄下跳,與律師合謀,炒作輿論,向辦案機關施壓,試圖操縱辦案結果。

這樣一搞,搞的市公安局壓力很大,辦案人員有時還接到騷擾電話,辱罵他們刑訊逼供,迫害徐豪。

陳保向馬明剛報告,馬明剛態度不堅決,陳保便又向石雲濤彙報。

石雲濤接到報告後,問:“徐豪所做的這些事情,與史樹民有沒有關係?”

陳保道:“有人說與史樹民有關,但有人說不知道,這事只有問徐豪才能知道,但徐豪現在不交代任何問題。”

石雲濤尋思了一下說:“我去向省里報告一下,史樹民在外面亂搞事情,嚴重擾亂政法機關正常辦案,實在不行,你們就傳喚史樹民,向他了解情況。”

陳保聽了,心裡一動,說:“史樹民是省人大代表,傳喚他,怕會引起非議。”

石雲濤道:“既然是人大代表,那他的政治覺悟就更加比普通人高,讓他配合辦案,他還能有怨言?”

陳保想想說的也是啊,為什麼公安機關一碰到人大代表就不敢出手呢?老是想着人大代表有護身符了,卻忘了人大代表的本質是什麼,人大代表是代表人民的啊,代表普通群眾的,找他們了解情況,他們配合是義務,是責任,而不是特權!

有時候考慮問題簡直是本末倒置,本來應當是上層人的義務,卻當成了上層人的權利,老百姓的權利,反而變成了義務,哪有這種道理?

那些一門心思想當政協委員和人大代表的社會名流,進入人大和政協目的是什麼?是為了權利嗎?那不是越是當了政協委員和人大代表,身上的責任越重,義務越多嗎?

陳保在向石雲濤彙報工作以後,當即傳喚史樹民,向史樹民了解當初項目建設的事,問史樹民知道不知道失蹤人!

史樹民怎麼也沒想到,公安機關還會過來找他,以至於弄的史樹民措手不及,不願意接受傳喚。

見他不願意接受傳喚,劉忠說:“史總,如果您不去公安機關的話,我們就強制傳喚了。”

史樹民道:“我是省人大代表,你們無權傳喚我。”

劉忠道:“我們現在是要向你了解情況,並不是刑事拘留你,而且你作為人大代表,有支持公安機關辦案的義務,普通老百姓尚且知道配合公安機關辦案,你身為人大代表,法律覺悟比老百姓還低嗎?”

這話說的史樹民瞪起了眼珠子,說道:“你們要想了解情況,就在這裡了解,我不會跟你們去公安局。”

劉忠道:“如果是普通老百姓,也這樣跟我們講,請問,我們還辦案不辦案?你是老百姓的代表,你的權利不能大於老百姓,而你的義務要多於老百姓,老百姓才需要你代表,法律保障你的是你履行義務的權利,而不是保障你本人怎麼樣,如果你不履行義務,法律為什麼保障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