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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來,此時的袁長元早就對石雲濤不滿,但是要說他與石雲濤發生了什麼直接衝突倒也沒有。

相反,如果石雲濤不跟他過不去,袁長元是樂於交石雲濤這個朋友的。

考慮來考慮去,袁長元覺得還是不好得罪石雲濤這個人,要不就再約石雲濤一下試試?

但他不能親自約石雲濤,萬一石雲濤拒絕了,豈不是沒什麼臉面?

袁長元便讓李國銘去幫他約石雲濤,因陳晉之前和王文清打過招呼,此時就不好讓王文清幫忙約石雲濤。

接到袁長元這個任務,李國銘感到很難辦,因為他此時正面臨著一些情況,文大偉進去了,雖然文大偉沒有把他供出來,省紀委也沒有找他談話,但是他心裡頭還是忐忑不安的,在這個時候,他哪有心情去約石雲濤吃飯呢?

然而袁長元安排了,他又不好拒絕,只好硬着頭皮去市局找石雲濤,藉著彙報工作的機會,與石雲濤說上一說。

此時,張祝君的案子已經偵查完畢,交給檢察院處理了,張祝君的家人幫助張祝君請了京城大律師。

沒錯,又是京城大律師,不是京城大律師,張祝君不願意請,他知道京城大律師手眼通天,只有有錢人才能請的起。

為有錢人服務的大律師,往往站在公平正義的角度上指點江山激揚文字,大律師一來到連島市,會見了張祝君,張祝君堅持不認罪,大律師一看,便來了勁頭,說要幫助張祝君打無罪官司!

這一次準備怎麼打呢?

反正大律師打重量級官司的操作手法就那幾樣,叫一哭二鬧三上吊,要麼在法庭上鬧,要麼在互聯網上鬧,互聯網上鬧那叫炒作,一炒作起來,不管最後結果怎麼樣,起碼當事人家屬看了高興。

想想吧,如果不請大律師,怎麼能炒作的起來呢?

張祝君請的大律師的手法並不比別的大律師高明,但是啊,這一次張祝君請的大律師更加牛掰,因為這名大律師還在高校里當教授,這個就非同一般了。

京城高校的教授本身地位就很高,收入也不少了,但是這年頭沒有人嫌錢少的吧?

作為兼職律師,一年也想再多賺幾毛,這一次張祝君的家屬花了一百萬請他,律師費也算不少了。

這名大律師因為有着高校的資源,因此他的操作手法又高明了一些,怎麼高明的呢,那便是搞專家論證。

搞專家論證按說也是大律師的操作手法之一,但是別人肯定沒有這名大律師操作起來方便。

專家在哪裡?專家肯定在高校里啊。

知名法學專家大多數在高校,少數可能在人大政協這種機關,因而這名大律師就請了五位法學專家出面論證張祝君一案不構成黑社會。

雖然說案子是法院判的,但是法官不一定是法學專家對不對?然而人家高校的教授稱的上是法學專家吧?

法學專家說這個案子不構罪,法院敢說構罪?

法院里的法官是誰培養起來的?還不是法學教授培養起來的?

老師說這個案子不構成犯罪,學生敢說犯罪?

所以法學教授一邊說不能干預司法,一邊出具法律意見書親自干涉司法了。

就好比不準領導寫條子打招呼,領導卻發表了一通意見,讓下屬看着辦吧。

然而法學教授為什麼要這麼做呢?他們和張祝君是親戚關係?沒有。

是他們看到張祝君被冤枉到不能再冤枉了,仗義出手相助?他們在此之前壓根不知道張祝君是誰。

那麼他們為什麼要這麼做呢?

不用說,都能猜的出來,錢唄。

象牙塔裡頭也是充滿着銅臭之氣啊,什麼公平正義的口號喊的震天響,回頭有的法學教授就去猥褻女學生。

如今看在錢的份上,寫個法律意見書算啥?

為了這麼一個法律意見,張祝君又花了一百萬,五名法律專家,一人二十萬,這二十萬一拿,法律專家只需在法律意見書上籤上自己的名字就可以了。

至於法律意見書的內容根本不用法律專家自己來寫,而是大律師事先寫好,只讓法律專家簽上名字就值二十萬。

說一字千金都小看了他們,這可不是一字千金了。

大律師說張祝君無罪,法律專家自然說是無罪,法律專家如果不說是無罪,這二十萬肯定是拿不到了。

大律師拿到法律專家意見書之後,就開始給連島市的公檢法三家單位寄送了,石雲濤為公安局長也收到了一份。

看着法律專家意見書,石雲濤皺起了眉頭,對於法律意見書上的專家名字,他感到很陌生,因為他不是學法的。

而誰是學法的呢,江小榮是學法的,而且還是法學博士。

江小榮作為市中區公安分局局長也收到了一份,他拿着法律意見書過來找石雲濤。

一見到他,石雲濤連忙和他說起這事。

江小榮就把他收到的法律意見書拿出來了,石雲濤問他怎麼看待這事?

江小榮道:“石局,我沒想到我一向敬仰的法學教授竟然會做出這種事,給一個黑惡分子寫法律意見書,真是讓我碎了三觀。”

石雲濤道:“這幾個法律專家你都知道嗎?”

江小榮道:“知道,他們都是法學界的泰斗,有法學院的院長,有博士生導師,在法學界都是大拿,我當初要是報考他們的博士生,肯定考不上。”

一聽到這樣的情況,石雲濤的眉頭就皺的更緊了,說:“小榮,如果是這樣,那我們這個案子豈不是沒戲了?法學專家都說不構罪,張祝君豈不是成好人了?”

江小榮道:“我看了法律意見書,這應當是律師寫的辯護詞,這幾個法律專家不過是只簽個字而已,我們不能因為他們出了這個法律意見,就要把張祝君給放了,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我們沒有辦錯案,法學專家根本不了解裡面的情況,就給出這種法律意見書,是他們自己不要臉皮,不用管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