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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談中喬釤高主要告訴了大杈子哲高斯兩件事。

其一是哲高斯實在想租房的話,他可以幫忙介紹,校園周圍本來就有很多長租公寓提供給高校學生既伴讀家長,只要肯花錢就沒問題。

但是喬釤高還告訴哲高斯,不要被學校給嚇唬住了,就算取消他的留學生公寓住宿資格,也有辦法先拖到下個學期。

因為這個學期的公寓住宿計劃已定,哲高斯的住宿費都已經交了,雖然是在東國提供的獎學金中扣除的,但按道理也算是哲高斯本人交的。

所以哲高斯可以跟學校交涉,至少住到這個學期結束。至於下個學期,也不是沒有辦法解決宿舍問題,因為如今還在疫情期間。

時間已是2023年下半年,當初誰也沒想到,世界性的疫情持續到第四個年頭都沒有徹底平息,導致了國際形勢一系列劇烈的動蕩與意想不到的變化。

東國是疫情防控最好的大國,沒有之一,實行的是動態清零、準確防控政策。平日正常的社會生活不受影響,可是一旦有局部疫情發生,當地各大高校也會暫時封校。

在這種情況下,學校當然不會鼓勵學生到校外租房居住,也會盡量解決留學生的住宿問題。所以哲高斯只要提出這個理由,宿舍問題未嘗無解。

這是喬釤高給他支的招。

哲高斯卻有點猶豫,因為挨了一腳踹又挨了一頓揍,然後還受了批評教育,得了留校察看處分,更重要的是在宿舍樓里失了勢,他有點不敢再住那裡了。

至於住在校外上課是否方便倒無所謂,反正他又不喜歡讀書。

喬釤高也看出來了,趁着酒意問了一句:“你這是怕了嗎?”

哲高斯陡然激動起來,臉都漲得冒油光,彷彿是受到了多大侮辱。拍桌子道:“我能怕他!告訴你,回頭我就準備弄死他!”

在哲高斯的認知里,男人最不能承認的有兩件事,一是不行了,二是怕了。他現在確實是不行了,但幸虧沒有人知道,此刻當著喬釤高的面,斷不能承認自己怕了。

喬釤高:“你想弄死誰?”

哲高斯:“當然是雷溫特!”

喬釤高搖頭道:“你搞錯人了,雷溫特幫你做過不少事,只有你欺負他,人家可沒欺負你,動手打你的人也沒有他,你找他的麻煩沒有道理。

依我看,真正搞事的人還是那個華真行。我就是因為姓華的小子才被學校開除的,而你這件事,十有八九也是華真行在背後教唆的!”

這番話,與哲高斯自己的判斷是吻合的。哲高斯自以為想通了很多事,按照他的邏輯,雷溫特等人之所以反水背叛,就是因為自己失去了權威。

失去權威的象徵,就是華真行曾經找他的麻煩,他卻沒能懟回去,讓華真行給得逞了。所以讓雷溫特看到了反抗他的希望,主動換了個老大回頭來對付自己。

而那幫雜碎,也跟着雷溫特一起反水了。不得不說,按照哲高斯自幼熟悉的尼朗國社會法則,他這種判斷的邏輯是相當合理的。

哲高斯帶着醉意道:“我要弄死那個姓華的!”

喬釤高卻拆台道:“殺人犯法,不要忘了這裡是東國。你犯不着為了他,把自己也搭進去。”然後舉起酒杯道,“讓我們一起祈禱吧,祈禱他出意外!”

哲高斯並不笨,但他的智商好像都點在了某些奇怪的方面,一聽這話便眯着眼睛追問道:“喬老師,那個姓華的能出什麼意外,你能跟我好好講講嗎?”

這天他們喝到很晚才離開酒吧,然後哲高斯就在校外的酒店開房間睡了。等到一周之後,華真行果然出了意外。

華真行走在校園裡,哲高斯騎着自行車飛馳而來,根據監控測算,瞬間時速超過了五十公里,毫不減速地直接撞在華真行的身上。

看樣子華真行是毫無防備,事實上正常人也根本反應不過來,但他只是向前邁了一步便站穩了。

自行車的前輪卻徹底變形了,後輪揚了起來,騎車的哲高斯因為慣性從華真行的頭頂上飛過。他摔得很重,落地之後便不動了。

華真行見狀立刻打電話報警,順便還打了急救電話,但他本人並沒有碰哲高斯。

出了人命可是大事,更何況哲高斯的身份多少有些特殊,驚動了校內外很多單位,春華大學與轄區公安分局還聯合成立了一個事故處理臨時小組。

華真行是意外事故的當事人以及唯一的目擊證人,當然要接受問詢,他被帶到了公安分局。事件的經過其實很簡單,至少有四個攝像頭從遠近不同的角度都拍下來了。

哲高斯的死,不是華真行的責任,這是顯而易見的結論。但警察只要看了一段錄像就能發現不正常,這根本就不是什麼意外事故。

有很多作案者自以為掩飾得很好,比如殺人之後謊稱對方失蹤,有的甚至還會主動報警,但其表現在專業刑警眼中是破綻百出。

警察要做的工作,就是尋找出完整的證據鏈去揭穿。

在視野那麼好的地方,還是校園內,故意將車騎到那樣的速度,就瞄着華真行的後背直撞過去,要說哲高斯不是故意的,那簡直不可能。

這應該是一起蓄意傷人甚至是謀殺案件,企圖假借意外做掩飾。

可是事件的結果卻很詭異,甚至讓人目瞪口呆。本應成為受害人的華真行毫髮無傷,而行兇者哲高斯卻當場身亡!這怎麼調查?經驗豐富的東國刑偵們一時也有些發懵。

華真行並非犯罪嫌疑人,照說問訊可以在公安辦公場所外進行,但是警方還是把他帶到了分局。這也不算違反規定,華真行履行的是配合調查義務,遵循自願原則。

照說這種配合調查性質的問詢,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也不得限制人身自由。

但是這起事件的涉案人身份都很敏感,警察也想儘快形成筆錄,再加上華真行也未必懂這些,所以就多留了他一段時間時間。

華真行在局子里過了兩夜,警察同志還幫他買了盒飯呢。相關調查工作,春華大學保衛處也參與了,並且受到了校領導以及級別更高的部門領導關注。

負責問詢的警察是一男一女,女警官負責問話男警官負責記錄,全程都有錄像與錄音。華真行面對的就是這兩人,至於在外面看監控的就更多了。

在設備缺乏和落後的年代,現場筆錄就是唯一的第一手問詢案卷資料。如今已有錄音錄像了,有時仍然需要有警官當面做筆錄,這有一定的心理暗示作用。

但警官畢竟不都是速記員,難免會有錯漏,而且字跡也不可能都很工整,所以一般都要在問詢之後補充核對整理筆錄,並按規定讓被問詢人簽字確認。

如今先進設備充足了,整理筆錄可以參照現場錄音錄像,又有了電子化的要求,還得輸入電腦形成電子文檔,增添了不少文案工作。

警官開口沒幾句話,就抓住了最核心的問題:“華真行同學,你與死者之前是否有矛盾?”

本以為像華真行這樣的高智商人才,為了避免惹麻煩不會承認這樣的事,不料華真行相當配合,當即就點頭道:“是的,我與他有矛盾。”